浙江省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促进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有效为了以高质量发展促进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推动人的全面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意见》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地方法规 ·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7月1日回到全文第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