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条

有效

市场监管部门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以及农业投入品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卫生健康部门负责消费环节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

地方法规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