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左市优化营商环境规定第十六条有效行政执法机关对市场主体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轻微违法行为,依法不予行政处罚;对市场主体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行为,依法可以不予行政处罚。市、县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制定依法不予行政处罚清单,并实行动态管理。地方法规 · 崇左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7月1日第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