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七条

有效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水文水资源信息系统建设,省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水文水资源监测站网建设,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对水文水资源实施动态监测,监测结果按照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开。

地方法规 ·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