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条

有效

市、区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可以根据法律、行政法规、本市地方性法规的规定,在法定权限内制定费用减免、用地指标保障、人才引进保障、公共服务提供、招商引资奖励等外商投资促进政策措施。

地方法规 ·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