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一条

有效

市、区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依据本条例规定,制定具体政策措施。

辖有村庄或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街道办事处,适用本条例关于乡镇人民政府的相关规定。

地方法规 ·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