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绿化条例/第四章 实施与管护第二十条有效林业部门应有计划地建立区域性良种基地和试验繁殖基地,培育良种壮苗。园林部门应建立专业苗圃。农业部门应建立良种牧草种子基地。绿化任务大的单位,应根据任务自办苗圃,保证绿化用苗。地方法规 ·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5月30日第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