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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物业管理条例/第八章 法律责任

第七十七条

有效

业主、物业使用人违反本条例第五十三条禁止性规定的,由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依法查处。

地方法规 · 眉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6月6日

第七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七十八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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