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市物业管理条例/第五章 物业的使用与维护第五十九条有效市、区县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可以与供水、供电、供燃气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建立行政执法协助机制,依法采取措施制止已立案查处或者正在实施的违法装饰装修、违法建设行为。地方法规 · 眉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6月6日第五十八条回到全文第六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