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世界遗产保护条例/第三章 规划第十九条有效世界遗产保护管理机构应当在确保世界遗产地真实性、完整性前提下,按照世界遗产保护管理规划科学合理划定自然和历史文化教育、生态科普、森林康养、休闲度假、野生动植物观赏等活动的区域、线路,建设科研科普、自然教育、生态体验、文化展示等基地,为社会提供生态产品和公共服务。地方法规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9月1日第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