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德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七条有效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积极采取措施,优化能源结构,推广清洁能源的生产和使用。鼓励和支持大气污染防治科学技术研究,开展对大气污染来源及其变化趋势的分析,编制大气污染物源排放清单,推广和应用先进的防治技术,发挥科学技术在大气污染防治中的支撑作用。地方法规 · 承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7月1日第六条回到全文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