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办法/第三章 森林保护第二十条有效各级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应当按照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采取技术、生物等方面的措施,组织实施森林病虫害防治工作。森林病虫害防治实行谁经营、谁防治的责任制度。地方法规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5月28日第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