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第四章 供水管理第三十三条有效供水工程管理单位应当对用水单位实行定额配水,计量收费,促进节约用水,提高水的重复利用率,降低用水单耗。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应当逐步完善所属渠系配套防渗设施,推广先进灌水技术,提高水利用率。地方法规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5月28日第三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