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条

有效

中原农谷应当聚焦种业、聚集资源、聚力创新、聚合带动,建设国家种业科技创新中心、现代粮食产业科技创新中心、农业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中心、农业对外合作交流中心、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和智慧(数字)农业示范区。

地方法规 ·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