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武夷山国家公园条例/第六章 法律责任第六十一条有效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武夷山国家公园保护和管理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地方法规 · 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0月1日第六十条回到全文第六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