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条

有效

武夷山国家公园管理机构和国家公园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国家公园内交通、防灭火、电力、通信、水利、医疗救护、生态保护、科研监测、自然教育、生态旅游、人文资源保护等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的建设、管理和维护。

地方法规 · 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0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