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禁毒条例/第五章 法律责任第六十九条有效娱乐场所和旅店、网吧、酒吧、会所、洗浴店等其他经营服务场所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二款规定,未按照规定对从业人员进行毒品预防教育培训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三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地方法规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8月1日第六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七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