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禁毒条例/第五章 法律责任第六十八条有效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法律、行政法规已有法律责任规定的,从其规定。地方法规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8月1日第六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六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