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禁毒条例/第四章 戒毒管理服务第五十八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根据财力状况和戒毒工作需要,加强强制隔离戒毒场所建设和维护,所需资金列入本级预算内基建投资计划统筹解决。地方法规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8月1日第五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