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禁毒条例/第三章 毒品管制第四十条有效金融机构和按照规定应当履行反洗钱义务的特定非金融机构,应当配合公安机关对可疑毒品犯罪资金进行监测,发现涉嫌毒品犯罪的资金流动情况,应当及时报告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和公安机关。地方法规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8月1日第三十九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