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禁毒条例/第二章 禁毒宣传教育第十八条有效工会应当开展面向广大职工的禁毒宣传教育,将禁毒知识纳入职工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共产主义青年团应当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寓教于乐的禁毒宣传教育活动,建立禁毒志愿服务工作机制,组织禁毒志愿者参与社会实践,增强青少年的禁毒意识。妇女联合会应当开展面向家庭、妇女、儿童的禁毒宣传教育活动,加强农村留守儿童禁毒宣传教育。其他群团组织应当发挥各自优势,面向所联系的领域和群体开展禁毒宣传教育。地方法规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8月1日第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