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禁毒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十一条有效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应当协助人民政府以及公安机关等部门,加强禁毒宣传教育,落实禁毒防范措施。鼓励将禁毒防范措施依法纳入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地方法规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8月1日第十条回到全文第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