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条

有效

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应当协助人民政府以及公安机关等部门,加强禁毒宣传教育,落实禁毒防范措施。

鼓励将禁毒防范措施依法纳入村规民约、居民公约。

地方法规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