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源市恐龙地质遗迹保护条例/第三章 合理利用第三十一条有效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大恐龙地质遗迹保护利用的人才保障力度,加强科学研究、保护修复、陈列展览、宣传教育、文化创意等专业人才的培养和引进。地方法规 · 河源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8月1日第三十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