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源市恐龙地质遗迹保护条例/第三章 合理利用第二十九条有效鼓励市场主体参与恐龙地质遗迹科学研究、科学普及、文化交流和宣传教育等活动。鼓励市场主体将恐龙地质遗迹相关元素融入城市景观、社会生活,因地制宜发展以恐龙为主题的特色文化和旅游产业。鼓励市场主体利用恐龙地质遗迹开展文化创意、展览展示、旅游服务、影视创作以及旅游产品开发等活动。地方法规 · 河源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8月1日第二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三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