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办法/第四章 社会保护第三十六条有效鼓励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博物馆、科技馆、美术馆等公共场馆利用各自优势设计符合未成年人认知特点的教育活动,为其思想教育、社会实践、职业体验等提供支持。地方法规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6月1日第三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