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七条

有效

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各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应当通过开展执法检查、听取同级人民政府工作报告、专题询问等方式,加强对民族团结进步工作的监督。

各级人大代表应当带头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带头拥护执行党的民族政策,带头做好民族团结进步工作。

地方法规 · 木里藏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4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