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条

有效

从事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的组织,必须具备四川省气象主管机构规定的条件,使用符合国家规定的技术标准的作业设备,遵守作业规范,在飞行管制部门批准的空域和时限内进行作业。

地方法规 · 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4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