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条

有效

自治州行政区域内从事气象探测、预报、服务、气象信息发布与传播、气象灾害防御、气象科学技术研究、气候资源保护和开发利用等活动,适用本条例。

地方法规 · 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4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