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有效

为了推进气象事业高质量发展,规范气象工作,防御气象灾害,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气候资源,服务经济建设、国防建设、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实施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以下简称自治州)实际,制定本条例。

地方法规 · 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4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