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市恐龙地质遗迹保护条例/第五章 附则第三十四条有效本市行政区域内与恐龙同时代的鱼类、两栖类、龟鳖类、蛇颈龙类、鳄类、翼龙类等重要的古脊椎动物化石以及大型古植物化石的保护管理,法律法规已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参照本条例执行。地方法规 · 自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8月1日第三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