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市恐龙地质遗迹保护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二条有效本市行政区域内恐龙地质遗迹的保护、管理和利用等相关活动适用本条例。本条例所称恐龙地质遗迹,是指地质历史时期形成、发展并遗留下来的恐龙化石(含实体化石和遗迹化石)和需要保护的其他与恐龙相关的地质自然遗产。地方法规 · 自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8月1日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