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条

有效

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预防和制止未成年人的不良行为和违法犯罪行为;发现教唆、引诱、胁迫未成年人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的,应当立即向公安机关报告。

地方法规 ·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