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城镇市容和环境卫生条例/第四章 环境卫生管理第六十五条有效环境卫生设施的所有权人或者管理、使用单位,应当加强对环境卫生设施的管理,定期进行保养、维修、更新,保持环境卫生设施的整洁、完好、有效。地方法规 ·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4年6月29日第六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六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