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水资源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七条有效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基本水情、水资源节约、保护知识的宣传和普及工作,提高公民水资源保护和节约用水意识。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干部教育培训机构应当将水资源节约、保护知识纳入教育培训内容。新闻媒体单位应当开展节约、保护水资源的公益宣传和舆论监督工作。地方法规 ·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5月30日第六条回到全文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