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条

有效

从事海上载客旅游、观光、娱乐等活动的休闲船舶(以下简称休闲船舶),应当取得船舶检验机构核发的准予载客的船舶检验证书,并按照规定配备相应的通信、救生、消防设备以及合格的船员。

地方法规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