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海上交通安全条例/第四章 通航安全保障第三十五条有效设置、拆除或者调整航标的,应当提前告知海事部门,依法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地方法规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6月11日第三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