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地方性法规制定办法/第二章 地方性法规制定权限第十条有效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根据粤港澳大湾区等区域协调发展的需要,可以与其他设区的市协同制定地方性法规。地方法规 · 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4年6月13日第九条回到全文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