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有效为了加强行政性收费和事业性收费管理,规范收费行为,维护国家利益,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地方法规 ·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5月30日回到全文第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