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五条

有效

市人民政府应当推动建立数据交易场所,探索设立数据流通服务平台。

市场主体应当加强数据质量管理,确保交易数据的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时效性。

数据交易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和诚实守信原则,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交易:

(一)危害国家安全、社会公共利益的;

(二)侵害他人合法权益、个人隐私的;

(三)未经合法权利人授权同意的;

(四)法律、法规禁止交易的其他情形。

数据权利人发现未经其授权开展相关数据交易的,可以向数据交易场所投诉,数据交易场所应当及时核查处理。

地方法规 · 成都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