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知识产权促进和保护条例/第三章 行政与司法保护第三十七条有效负责知识产权管理的部门在查处知识产权案件过程中,需要技术支持的,可以邀请行业协会、公证机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知识产权鉴定机构、检验检测机构等派员协助调查取证。地方法规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7月1日第三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