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七条

有效

负责知识产权管理的部门在查处知识产权案件过程中,需要技术支持的,可以邀请行业协会、公证机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知识产权鉴定机构、检验检测机构等派员协助调查取证。

地方法规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