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五条

有效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建立联合执法机制,推进区域知识产权保护协作和信息共享,完善跨部门、跨区域知识产权案件的信息通报、配合调查、案件移送等制度,加强知识产权领域办案协作。

地方法规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