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二条

有效

负责知识产权管理的部门应当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新技术开发运用,在侵权线索智能识别、侵权产品源头追溯、侵权作品网络追踪以及在线纠纷解决等领域强化智慧监管和服务、创新保护方式。

地方法规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