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嘴山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四章 环境卫生管理/第二节 垃圾管理第四十条有效所有产生垃圾的单位、个人应当按照规定标准缴纳城市垃圾处理费。地方法规 · 石嘴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6月3日第三十九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