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市燃气管理条例/第七章 法律责任第五十条有效违反本条例规定,在燃气设施保护范围内建设占压地下燃气管线的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的,由自然资源管理部门会同燃气管理部门依照有关城乡规划的法律、法规进行查处。地方法规 · 银川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7月1日第四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