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办法/第二章 工会组织第八条有效各级工会组织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建立。各级工会委员会由会员大会或者会员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的主要负责人不得兼任本单位工会主席、副主席,其近亲属不得作为本单位基层工会委员会成员。地方法规 ·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5月30日第七条回到全文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