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办法/第二章 工会组织第十六条有效县级以上地方总工会和产业工会,自成立之日起具有社会团体法人资格。基层工会组织具备民法典规定的法人条件的,依法取得社会团体法人资格。地方法规 ·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5月30日第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