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湿地保护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七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湿地保护目标责任制,将湿地面积总量管控目标等指标纳入生态文明考核内容。湿地保护、修复和管理情况等,应当纳入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地方法规 ·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5月30日第六条回到全文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