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条

有效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湿地保护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将开展湿地保护修复工作所需经费按照事权划分原则列入预算。

地方法规 ·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