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条

有效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湿地利用活动进行分类指导,鼓励单位和个人开展符合湿地保护要求的生态旅游、生态农业、生态教育、自然体验等活动,适度控制种植养殖等湿地利用规模。

地方法规 ·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