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邮政条例/第二章 规划建设第九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对非营利性邮政设施建设用地,按照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用地划拨,并免征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邮政企业不得擅自改变划拨的非营利性邮政设施建设用地的使用性质。地方法规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5月28日第八条回到全文第十条